一、本校為維護與增進全校學生與教職員工之心理健康,並協助解決各種心理困擾,特設置健康心理中心
(以下簡稱本中心)管理辦法。
二、服務時間:
週一至週四:9:00~12:10 13:10~20:30
週 五 :9:00~~12:10 13:10~17:00
(中午12:10~13:10為休息時間不開放 )
三、服務項目
1.個別晤談
心有千千結,就讓諮商老師與你一同探索,為你解開心中的疑難與困惑。
2.成長團體
兩性關係、生涯規劃、人際溝通、自我成長、壓力調適、親子溝通、父母成長團體,歡迎你的參與,
瞭解自己,認識別人。
3.心理諮詢
提供各項心理困擾或問題的專業資訊、意見或建議,協助同學有效管理自己的生活。
4.心理測驗
運用各種客觀的測驗,透過專業諮商老師的講解,讓自己更明瞭自己
5.系所諮商服務
86學年度起學校為照顧同學所新增的服務項目。各系所都有一位專業諮商老師擔任學生的顧問,
學生有任何疑惑都可以直接找系所專屬的諮商老師
6.系所心理衛生推廣活動
於各系開設生涯規劃課程,於各所辦理心理衛生講座
7.心理健康系列活動
舉辦各種不同主題之演講、電影欣賞、座談會、資料展覽等活動,使你身心各方面能更健康
8.主題輔導活動
不定期舉辦主題輔導活動。內容包含工作坊、專題講座、各類輔導團體、心理測驗等
9.資料提供
中心備有各心理方面的書籍、雜誌、錄音帶、錄影帶等,歡迎借閱
10.活動支援
於迎新活動、社團活動、導生聚會提供心靈相關課程。
11.志工培訓
每學年第一學期招募、培訓健康心理中心志工。
四、個別諮商服務辦法:
1.保密:健康心理中心絕對將您的資料以(極機密)方式處理與保管,一定只有在取得您的書面同意時才能向必要的對象公開
*只有下列三種特殊情況時無法保密:
(1)在您有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、自由、財產及安全之情況:如殺人或想殺人時。
(2)涉及法律責任,如兒童福利法、少年福利法、優生保健法……等。
(3)涉及法律通報事項,如兒童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、家庭暴力防治法…等
2.免費服務:
本中心對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之諮商服務,不收取任何費用,一切費用由學校負擔。
3.會談時間:
每次五十分鐘,每週以一次為原則,若有特殊情況再加以調整。
4.取消約談:
若因故不能前來會談,請於會談前二十四小時以電話或本人親自至本中心取消會談,
中心分機電話:51302、51303。
5.錄音之同意:
諮商老師為了要能更有效的協助您解決問題,可能會要求錄音,但在進行錄音前,
一定會先徵求您的同意,而您絕對有權利可以拒絕錄音。若諮商老師同意,您也可
自己擁有諮商過程之錄音帶,但有關保密之責任由您個人負責。
6.有始有終:
您有權利尋求其他諮商老師之意見,但原則上同時只能找一位諮商老師談話。
7.終止會談:
您有權利隨時終止諮商,但必須先和諮商老師討論。
8.轉介之同意:
諮商老師為了能更有效幫助您解決問題,有時會轉介給其他更適合的諮商老師或精神科醫師,
但在轉介前一定會徵求您的同意。同時您的所有晤談資料將隨之轉送。若您自行要求轉介必
須經諮商老師同意。